4006053980
生态板质量参差不齐 企业需采取措施控制风险
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580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规定,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必须符合E1的甲醛释放量限量要求,即采用气候箱法检测≤0.12 mg/m3,或采用干燥器法检测≤1.5 mg/L。该标准没有关于“E0级”的规定,“生态板”标称的“E0级”并没有相关的依据。只有部分地板的产品标准有关于“E0级”的规定,即甲醛释放量≤0.5 mg/L(干燥器法)。
为了评估“生态板”产品质量安全状况,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专家论证,采用GB 18580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规定的干燥器法,对“生态板”的甲醛释放量进行检测和风险评估。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50批次样品,经检测,43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≤0.5 mg/L,7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超过0.5 mg/L ,其中2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超过1.5 mg/L,不符合GB 18580-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的要求,为不合格产品,质量问题严重。
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,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:
1. 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甲醛释放量超过1.5 mg/L的人造板产品。
2. 完善企业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,加强原料质量控制,采用无醛胶粘剂或低甲醛释放量胶粘剂,改善饰面生产工艺,降低产品甲醛释放量。
3. 定期对生产原料和出厂产品进行型式试验,掌握产品质量状况,保证产品质量安全。
4. 在产品或包装上正确规范地标识产品的甲醛释放数值或范围,不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宣传用语。
以上就是生态板厂家今天与您分享的新闻!
新闻中心